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焚烧炉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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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ww.65e.com.cn 环保设备网 2007-5-10 |
| 报名截止:2007-5-30 |
| 所在地区:北京 |
| 招标类型:设备采购 |
| 招标内容 |
1.受委托,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就下述成套设备的供货及相关服务提交密封的投标。 2.成套设备:焚烧炉设备包括但不局限于:设计联络及设计、主要组成装置和元器件进口、设备制造、工厂及权威机构的试验与测试、运输及交货、技术资料的提交、买方监试、监造的安排、培训、设备安装、接口配合、现场试验、测试、单体试车、联动试车、验收、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具、质量保证期缺陷责任的弥补、维护和保养等售后服务。 3.本招标为国内公开招标。 4、投标人资格要求: (1)在中国注册的企业法人(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在本次招标活动的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经营记录;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注册资金1000万元及以上的企业且具备国家有关部门批准的制造(和/或经销、安装)本招标项目标的的合法资格,并提供国家有关部门颁发的有效的资格文件。 (3)投标人应有能力履行合同条款中和/或技术规格中规定的投标人所承担的维护、保养、修理和备件供应的义务。 (4)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还应提供下列文件:A、制造厂商的质量保修承诺文件;B、投标产品的产品介绍、说明书;C、投标人认为对其本次投标有利的其他有关的证明文件。 (5)卖方应提供近5年内承担过2项处理规模在8吨/日及以上医疗垃圾厂的同规格设备的供货,并成功运行2年以上工程实例用户证明且具备ISO9000系列认证资格。 (6)设备制造商应具备ISO9000系列认证资格,具有5年以上生产同等规格产品的历史,并提供该同等规格产品在近3年已成功运行的医疗垃圾焚烧工程的用户证明。 (7)所有的设备至少在三个相类似的系统中运行,每个系统至少运行了12个月。标书中应附有对运行投产的焚烧炉设备烟气各项指标的检测复印件,投标人投标时并应带有相应烟气各项指标检测报告的原件。 5.有兴趣的合格投标人可于2007年5月9日至2007年5月15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4:00从招标人得到进一步的信息和查阅招标文件。 6.投标人可在上述时间从以1,000.00元人民币购买一套完整的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后不退。如需邮寄,须另付邮资50元人民币,招标人不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负责。 7.投标文件应于2007年5月30日10时之前递交到,迟到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8.所有投标文件都必须附有投标保证金,金额为投标总报价的1.5%。未按规定提供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9.定于2007年5月30日10时公开开标。届时投标人可派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10.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的企业或法人,招标人拒绝其参加投标。
联系人:陈鹏 13811311212 电话:010- 8112338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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