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讯内容: 1、招标编号: HBTJ0703jl039—sb 2、项目名称:逆流式机械抽风冷却塔 3、招标内容:逆流式机械抽风冷却塔规格:LF-80,Q=255×104m3/h,数量6台。 4、投标人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部门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相应的技术资质:应持有本招标项目各设备的相应生产许可证及相应的资质证明文件; 3)履约信誉: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业绩,并在过去的交易中因按时履行合同和提供合同设备获得过用户的好评;如投标人在以前所签合同中有过未按期保质保量地履行合同的行为,将有充分理由认为其在本招标项目上没有投标资格; 4)财务状况: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足够的流动资金来承担本招标项目设备的制造和供货。投标人应提交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经合法中介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及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5)加工设备: a、 具有所需的厂房、足够的设备和生产能力,以及足够的制造、加工和试验装备,能按规定的要求全面完成被授予的合同; b、 具有按技术规范所规定的设备试验、检验设施(包括车间和现场试验、检验)和制造工艺; 6)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 a、必须通过ISO9000系列质量认证并提交认证书复印件; b、对设计、制造能有效根据ISO9000系列的标准采取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措施,确保设计、制造质量。 7)投标人正在履约的项目和准备承诺的项目,不得影响本招标项目设备的按时完成和交货。 8)其它:投标人应无合同履行方面的不良记录,无不良诉讼,无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受到违规处罚的记录。 9)投标人应拥有与买方招标货物技术相近的近3年来在至少两家中国国内大型焦化厂(6m及以上焦炉)一次性制造过6台以上的业绩,并提交有关合同协议书及用户意见。 5、有兴趣的投标人可于2007年4月30日至2007年5月15日每天上午9:00-11:00,下午14:3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获取相关信息和购买招标文件,购买招标文件时需出示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法人授权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的业绩合同原件和生产许可证原件及其所有资料的复印件。 6、招标文件售价:标书费待定。 7、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见招标文件。 8、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应同时递交不少于投标总价2%的投标保证金。
联系人:陈鹏 13811311212 电话:010- 81123385 |